- 索 引 號:QZ06101-1520-2023-00309
- 備注/文號:晉政地〔2023〕392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9
晉江東石大覺寺:
你單位《關于晉江東石大覺寺申請用地的請示》(晉覺寺〔2023〕01號)收悉,根據《福建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經《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收回晉江市東石供銷合作社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批復》(晉政地〔2022〕481號)收回,位于東石鎮第一社區的國有儲備建設用地0.3041公頃,以行政劃撥方式提供給你單位作為瑞今文化中心項目建設用地。
二、未經批準,該宗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和抵押,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三、用地規則按照市土地儲備中心與你單位雙方簽訂的《預約用地協議》約定執行。
四、核定劃撥土地使用價款136845元(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費用136845元),契稅等相關規費由你單位按規定繳納或申請減免。
此復。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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